桃園推出「城市景觀3法」,建築提供足夠空間,讓住戶擁有更舒適的人本空間。
桃園市容長期被民眾詬病,都市發展局為此發布景觀城市3法,鬆綁建物限制,可設置景觀水池、放寬喬木樹穴尺寸、限制建築立面寬度等,建物也可設置一定比例的雨遮、裝飾板,讓桃園城市景觀越來越美。
預審原則為檢討基地戶外空間,如有一定規模的人行道空間可以設置水池,讓公共景觀更加活潑,也有調節溫度的效能。林欣慧提到,過去允許設計的設施較單一,主要是開放空間供不特定人使用,而設置水池會導致開放空間面積變小,不過考量都市景觀活潑、物理環境降溫等,還是決定開放水池。
至於設置要點則是提供建築師、建商在立面設計上有更大彈性,將可增設一定規模的雨遮、裝飾板。林欣慧說,過往設計雨遮、裝飾板會記入建築面積跟容積,因此建商意願不高,經過放寬後,建築物也會更好看,住戶也可以在遮陽空間下互動,增進彼此關係。
桃園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高志揚、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守禮都認同修法,讓建築師、建商更有彈性。高志揚說,過去法令限制建築設置,鬆綁後建築師在美學將有更大自由,對於住戶而言,建物美觀、實用效果都增加,尤其水體開放在法令上更是創舉。
劉守禮表示,桃園的景觀與台中落差不小,修法後可望追上。他也說,水池開放讓城市不會這麼熱,以開發商角度來說相當支持。
資料來源:中國時報
圖片來源:中國時報
原文網址: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230903000379-260107?chdt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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