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均地權條例 5 子法 4/25 起預告 20 日
立法院會 1 月十三讀通過修正《平均地權條例》部分條文,此修法祭出 5 大重拳遏止炒房,包括限制換約轉售、重罰炒房行為、增訂檢舉獎金制度、私法人購買住宅改為許可制,以及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。而相關的子法,在經過政府、各界專家和業者們的討論後,終於完成了!
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,今天 (2023/4/25) 下午行政院將會上網公告《平均地權條例》5 部子法,並預告 20 天,並持續收集各方意見,在經過法規會審查、部務會議後,循程序報行政院核定後,將正式施行。
平均地權條例子法 3 大重點
一、私法人購屋許可制
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,考量私法人執行業務需要,私法人買受住宅分為「免經許可」和「需經許可」,而需經許可,應受 5 年不得移轉的限制。私法人購買住宅具有公益性、必要性,且具共識者,可「免經許可」;私法人為正常經營所需要買受的住宅則為「需經許可」。
二、限制預售屋、新成屋換約轉售
在限制預售屋、新成屋換約轉售部分,《平均地權條例》子法規定「6 大須申請讓與或轉售情形」如下:
- 買受人非自願離職且逾 6 個月未就業
- 買受人或其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 6 個月以上全日照顧
- 買受人或家庭成員房屋因災害毀損不堪居住,須另行租屋
- 買受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
- 買受人死亡,繼承人無意保留,以及共同買受人間之轉售或讓與。
另外,預售屋、新成屋換約轉售無須申請的情況包括:
- 配偶、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之間換約
- 買受人簽約後死亡,繼承人依法繼承後的換約轉售
- 私法人因合併依法承受,或解散清算後財產歸屬的換約轉售
三、檢舉獎金制度
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,新建立檢舉獎金制度,是希望全民共同協助、精準打擊違規炒作,適用範圍有:
- 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申報
- 違反禁止紅單轉售
- 違反預售屋禁止換約轉售限制
- 炒作房市
檢舉規範採實名制,並提出具體事證,也就是說,檢舉人提出檢舉時,應檢附個人資料,並須提出違規案件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具體資料,防止浮濫檢舉,獎金比率則為實收罰鍰的 30%、每案獎金不超過 1,000 萬元,若偽變造事證,將移送檢調。
平均地權條例 5 子法重點懶人包
圖片來源:中央通訊社